電商的低價經濟學:低價有錯嗎 |
發布時間: 2012/7/31 11:54:00 |
從3月到現在,電商價格戰和相生相伴的口水戰屢掀高潮。當當的圖書音像滿返活動力度強勁攀升,從3月初的滿99返20、滿199返40、滿399返100,再到滿200返100,5月更宣布開展滿200返300活動。
京東的動作和當當比只多不少,3月圖書音像滿返活動對戰當當,5月又緊隨天貓2億元補貼家電廠商回饋消費者的活動其后,宣布拿出5億元促銷家電產品,6月推出圖書、3C、家電、服裝和百貨等等類目的全面大促活動。 蘇寧易購在4月宣布投入10億特價貨源和上億讓利額度,又在5月宣布投入20億特價貨源,讓利4億元,誓要“全面擊穿全網底價”。 國美、易迅、亞馬遜也都紛紛接招,筆者在此不一一細表。 這場戰爭,被媒體稱為“電商史上最大規模價格戰”。對此現象,本刊編輯部進行了長達一個月的采訪和調研。受訪者普遍不贊成寧可虧損也要降價的惡性價格戰,認為這是對整個行業的透支行為。 但是另一方面,受訪者們對于正常的低價競爭表現得非常理性,大家普遍認為低價競爭是網絡營銷培訓零售業的正,F象,并非電商所特有。而且,得益于供應鏈長度的縮短,電商渠道定價較線下渠道更低也屬理所當然,低價是電商渠道競爭優勢的體現。 低價,不等于必然導致虧損,也不意味著不能打造出品牌。沃爾瑪、亞馬遜、優衣庫等優秀企業的案例證明,運營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,對于零售企業也許更加重要。 低價有錯嗎? 低價,在主流媒體的輿論導向中一直被作為行業不健康的批判對象,但是在本刊針對業內人士發起的討論中,大部分被訪者理性的認為這是個正,F象。 外行看熱鬧,內行得想想門道。線上渠道普遍低價現象就是不好的事情嗎?價格戰繞得開嗎,怎么繞開呢?競爭再激烈,也有電商可以賣出相對更高的價格,這究竟是怎么回事? 《天下網商·經理人》就以上這些話題與諸多業內資深人士進行了探討,現將他們的觀點原汁原味呈現出來。與預想不同的是,大部分被訪者并沒有表現出對低價的反感,而是認為這是一個正,F象。 低價:存在即合理 NALA運營總監付強:線上沿用線下定價不合理 標品因為比價的存在,一定是線上價格便宜,目前還存在大部分線下找款式,線上購買的行為出現。非標品價格的體現是圍繞著商品價值本身展開。非標品不存在價格錨點,所有顧客都在根據自身以往的經驗來判斷目前的價格合不合理。 從價值鏈的角度來看,線下品牌價值鏈中代理商、廣告、給零售的利潤占到很高比例,不維持高價格,這個模式就走不通。但一個線上新品牌,可以直接售賣商品給消費者,沿用線下品牌的定價方式,本身就不合理。所以往往線上品牌定價會趨于便宜。我認為這是零售環境的進步,以往的線下定價本身對消費者不公平,所以這種便宜是種進步。 前艾瑞副總裁何綱:線上普遍低價受限于多種因素 我支持網銷渠道的低價特征。理由如下 1、線上低價受限于價值。從展示的角度看,網銷主要通過圖片、文字等頁面載體傳遞商品信息,消費者購物風險比實體大,這是弊端。從服務角度,網銷不如實體可以更方便、更直接、更個性的提供服務,包括增值服務,消費者收益有限。商品的本質是給消費者創造價值,從單個商品購買來看,如果消費者風險更大、服務打折,那么同樣商品購買的前提下,你賣等價和高價的理由是什么? 2、線上低價受限于競爭環境。線下的交易環境,商家與消費者關系基本是穩定的,消費信息是不對稱的,用戶通常對購買商品只做判斷題,這提供了溢價的空間和機會,因此線下東西更容易賣得貴一些。而線上呢,因為進入門檻低、競爭充分、信息充分,因此消費決策變成主要在做選擇題了。場景往往是這樣:快速的決定買什么,然后更多時間在挑選哪里買劃算?這時候低價往往是選擇的重要依據。簡單說,線下消費者沒得選、不方便比較,線上太容易了,自己做好沒用,還得看競品,這種環境對于大量銷售的商品是沒有溢價機會的。 3、線上低價受限于用戶消費習慣。零售的顛覆者都是通過低價殺進來的,無論京東還是淘寶的核心價值都是幫助消費者省錢,同牌同品網絡更便宜這已經是一個消費常識了,等價和高價的消費阻力無疑是更大的,逆勢、反常理做銷售的成功幾率大嗎?還不如老老實實稍微便宜些賣吧。 4、商業模式的差異導致線上低價。商品流通的供應鏈結構因為電子商務發生了很大改變,這個改變本質上是向更短、更有效率、更精確方向推進的,這些改變的目標都包括降低成本,為降價提供了事實上的空間。 亞馬遜中國技術項目經理盧凱:零售商不得不選的低價 從零售商的角度來說一些想法?蛻粝矚g低價,但是什么樣的價格算是低價呢?一瓶可樂,在7-11賣3元,在家樂福賣2.4元,是否就是說便利店賣3元是高價,而家樂福賣2.4元就是低價呢?其中的道理,并不是這么簡單的。 首先,從零售商的定位上來講。7-11所面對的客戶,其購買需要傾向于即時性,小批量,對于單件的價格不是那么敏感;而家樂福則是量販型市場,客戶少次、大量采購,對單件的價格較為敏感。所以,7-11的價格高于家樂福這一現象,是合理的。 其次,從其主要競爭對手來講。在7-11及其競爭對手(例如好德,快客及街邊個體小店)那里,3元左右是一個普遍的價格,而在家樂福及其競爭對手(例如沃爾瑪,大潤發,歐尚)那里,2.4元左右也是一個普遍的價格。所以,在可樂這一類大量供給,且消費者很容易記住價格的產品上,7-11和家樂福與各自的競爭對手,在價格上的差異很小,客戶不會只因為價格而有明顯的傾向性。 聯系到我們苦逼的電子商務。電子商務中,價格極為透明,只要有產品線重疊,那這兩家電商就是競爭對手,可謂“仇敵滿天下”;另外,電子商務中,客戶的選擇成本非常低,鍵盤上敲個網址,就能改換陣營了,更別提一堆的比價網站在推波助瀾了。所以,電商要做高價格,會導致大量的客戶流失。 本文出自:億恩科技【www.endtimedelusion.com】 |